

香港文藝出版社營銷方式:
一、策劃精品圖書進入港台市場
二、策劃優秀文學拍攝影視劇
一、關于圖書營銷
香港文藝出版社根據賣點和需求,通過經銷商在港台市場進行營銷,根據訂單和征訂數量,出版社將再行印刷
香港繁體橫排、台灣繁體豎排的圖書版本,(注:印刷費由出版社承擔,和運費一同計入銷售成本)並與作者
另有協議約束。銷售收入原則上按五五分成(詳見附件——銷售協議)。由乙方自行營銷的圖書,銷售收入歸
乙方所有,甲方不獲利,也不參與分成,更不承擔由此而産生的任何法律責任。
附件:銷售協議(要點)
1、作者一書 《》由香港文藝出版社在港台書市營銷,營銷範疇:港台市場的書店和连锁店,大學教育機構
及圖書館.共征訂_____冊,銷售總額(碼洋)爲_____元(人民帀)。
2、根據香港訂單合同,出版社給經銷商的折扣爲五折(即50%),實際銷售總額(回款)爲_____元(港帀);
根據台灣訂單合同,出版社給總經銷商的折扣爲五折(即50%),實際銷售總額(回款)爲_____元
(新台帀)。
3、再版印刷費和境外運費,根據征訂數量,甲乙雙方共同商定。並計入銷售成本,(每本書印刷費_____元人
民帀,運費_____元人民帀,銷售成本總計爲_____元(人民帀)。
4、作者—書。香港訂單,甲乙雙方按五五分成,各得_____元人民帀。按六個月的回款吋間分次進行;台灣訂
單,作者和出版社五五分成,各得_____元人民帀,按一年回款時間分次進行,甲方應在所限時間內分次
向乙方 結算,返利___元人民帀,一次性打入乙方銀行卡賬號,作者銀行卡賬號:_____
